
最近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物业公司撤场潮,让不少业主心里打鼓:如果物业在小区捞不到钱撤场了,我的小区谁来管?物业费交了怎么办?垃圾成山、电梯停运怎么办?
别急,物业费又不是物业老板出的,走了之后业主可以共同表决决定新的物业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选聘正式的物业就可以了。
一、物业想走?没那么容易!
近日,针对物业\"跑路潮\"现象,《法制日报》刊文《物业公司以“亏损”为由撤出小区,算违约吗?》给出了权威解答。文章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叶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两位法律专家,他们就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

物业以\"亏损\"为由主动撤场,就是违约!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白纸黑字写着:物业服务企业撤场时必须履行交接义务,不得擅自中断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行为!除非合同里明确约定业主长期拒缴物业费构成根本违约。
有些物业公司一边高喊“亏损严重跑路”,一边却连最基本的交接程序都不愿履行,想一拍屁股就走人——这不仅是不负责任,更是违约行为。业主完全有权追究其擅自撤场造成的损失。
有些物业公司当初入驻小区时就不合法,在离开时,能不能依法依规完成交接,体面退场!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账目清清楚楚地交出来,别把糊涂账留给小区,把麻烦留给业主。
二、\"服务空窗期\"?街道办来兜底!
就算物业真的跑了,业主也完全不用担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组织临时托管服务!
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供水、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
应急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这六个月足够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正式的物业了!
三、戳破物业的\"亏损论\"谎言
据潮新闻报道,浙江湖州一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连年下降,2026年至今收缴率仅为16.5%,物业因\"亏损严重\"宣布提前4个月撤场。
业主们说:我们不是不愿交钱,是交了钱得不到对等的服务!
四、水军恐慌言论?纯属无稽之谈!
那些水军散布的\"物业一撤场小区就完蛋,垃圾成山电梯停运\"的言论,完全不用担心!除非物业公司故意为之。
看看那些水军的话术,引用的图片来源不明,都是从网上搬运过来的。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害怕业主离开他们,感觉业主离了他们就不能活了一样!
更有甚者说\"物业走了之后绿化带上就可以种菜了\"——种菜那还不是因为物业在的时候绿化秃废没有及时补种,业主见缝插针种的呢!
说\"走了之后小区就会垃圾成山\"——那也正好证明业主支付的高昂物业费,只值几个垃圾钱而已!
五、物业撤场,其实是好事!
物业撤场,让整个市场动起来,流动起来,优胜劣汰。有一个良好的物业环境,不光对业主有利,对物业的底层员工更有利!
物业们,走就走了,别惦记着小区里边以后的事情了。往后如何,与你们再无瓜葛。让花成花,树成树,难道还指望卷土重来不成?
物业撤场不是末日,而是新生的开始!
让那些不作为的物业公司滚蛋,让真正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进来!这才是物业行业应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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